“十八反”和“十九畏”以及“妊娠服药禁歌”是国家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安全条例,我们先来看看是什么内容。
十八反: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芨攻乌。
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十九畏:硫*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爁炙煿莫相依。
妊娠用药禁歌:蚖斑水蛭及虻虫,乌头附子配天雄;
野葛水银并巴豆,朱膝薏苡与蜈蚣。
三棱芫花代赭麝,大戟蝉蜕*雌雄。
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
半夏南星与通草,瞿麦干姜桃仁通。
硇砂干漆蟹爪甲,地胆茅根和?虫。
我查了一下资料,“十八反”出自金代名医张子和《儒门事亲》一书。据说其人善用寒凉攻下和发汗之法疗病,其医术如何,姑且不论,毕竟我不了解这位老人家,不能妄下断语。但是就这个十八反来说,历来为名家所诟病。鄙人常用药是半夏和附子,违反了第二句“半蒌贝蔹芨攻乌”,半夏、栝蒌、白蔹、白芨、贝母和乌头相反,而附子是乌头的侧根(主根是乌头),自然也在相反的范围之内,我也常有京大戟与甘草同用,违反了“藻戟芫遂俱战草”之条,都没有不良反应且疗效显著,不违反十八反十九畏我是不会看病的。初学医时,鄙人见伤寒金匮和*师医书都没有这个十八反、十九畏的内容,而且用药常常不符合十八反、十九畏,于是鄙人自己服药时也常常把半夏和附子一锅炖了,半夏和乌头一锅炖了,疗效显著,并没有什么不妥。“十九畏”出自明初名医刘纯的《医经小学》,文中赤石脂和肉桂不让一起用,说是相克,“官桂善能调冷气,一遇石脂便相欺”这两句,官桂就是肉桂,石脂就是赤石脂,这两味药我也一起用过,并无不妥。还有一句“人参最怕五灵脂”,这个我没用过,我不用五灵脂,最少目前不需要用,但是我的徒弟李振山给他龙虎山正一教的道教师弟调理身体时用了这两个,疗效显著。至于水银和砒霜,辩证不准确或剂量不合理,一味药也足以害人,不须相畏相反也。由此可见这个十九畏也是书生做的没用的学问,不值一提。
于是乎得出一个结论:十八反、十九畏,是没用的学问。遗憾的是建国后国家把这个东西做成了硬性规定,不得违反,这外行管理内行实在让人遗憾。
最后说到妊娠服药禁歌,这个需要谨慎对待,没有辩证把握和丰富的经验,建议还是遵守为好。虽然*师《四圣心源·妇人解》中有好几例用到了桂枝、丹皮、桃仁,违反了妊娠服药禁歌,仲景医圣《金匮要略》里也比比皆是,说明是可以用的。但是当我们的经验和学识不够的时候,做不到准确辩证、安全用药的时候,还是不要随便使用,免得害人害己。
注:说是这个说法,临床使用为了规避法律风险,我们最好还是遵守这些规定,考虑使用药性相同的其它药代替相反相畏的药物。而对于孕妇的诊治,要慎之又慎,如果孕妇本身体质湿寒虚弱,有流产的风险,又恰好你给开了药,就算你的药物没问题,赶上她流产了那也说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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