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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很多人在家中自制药酒,即在酒中人为添加各类中草药材,泡制一定时间后饮用,以期达到保健养生的目的。然而,不问中医药理、不懂药材性质,照着“偏方”随意配置的药酒不但起不到保健作用,更极易引发中毒事件。
5月3日,重庆璧山区一酒楼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5人因饮用药酒中毒,其中5人于当日身亡。
5月4日,新密平陌镇一户人家举办满月酒,4位老人饮用主家自制的药酒后出现中毒症状,3人于当日身亡,1人进入重症监护室。
温馨提示
为避免发生类似悲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群众——家庭自制药酒要慎饮、慎用,谨防家庭自制药酒损伤身体乃至危及生命。
1、避免使用有毒药材自制药酒,特别是内服药酒。一些药材具有一定的毒性,如果未能加以认真鉴别,并按照规定进行炮制和使用,容易误服中毒。如马钱子,川乌等药材,具有较强的毒性,如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炮制和使用,极易引起中毒。
2、不要轻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秘方、偏方自制药酒使用。
3、在自制药酒前,一定要详细了解有关药材的情况和制作要求。因为有些中药之间药性相克,一起浸泡有可能产生毒素,在自制前,一定要咨询有关医生或者药师。避免自行采摘药材进行泡制,也不可随意在街边或旅游点采购中草药进行泡制,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药材,以确保药材质量安全。
4、药酒并不是任何人都适合饮用的,也不是可以无限量、无期限地引用,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年龄、体质,在医师指导下饮用,且不宜过量饮用。
5、市民如需预防或治疗某些疾病(如关节疼痛、哮喘等),应由正规的医疗机构对疾病做出明确诊断,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使用药品,而不将治病希望寄托在自制药酒等保健品上。
6、市民饮用自制药酒一旦出现不良反应或中毒症状,医院救治。(来源:食药监局张洋波)
策划:徐法林|统筹:张海霞
责编:王春亮|编辑: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