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大常委委员们:
国家因应民间中医的提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草案)》修法我们很感动。但是,这种修法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因为中西医不仅在科学体系上、病因的认识上,治疗的方法上都有着本质的不同,他们根本无法应用同一个法律来进行管理,如果真的考虑中医的实际情况,合理的方法应该是分开立法,而不是修改那个本来是管理西医的法律,我们再不能以西律中来管理中医了。不少主流的科学家都说中医不科学,其实,这是对自然认识的立足点不同造成的。西方科学用几个基本粒子的不同组合来解释世界,它必然会走向还原论,而我们中国古人是用一种物质的聚散来解释世界,它走的是一条系统论道路。就拿对阴阳学说的认识来说吧,如果站在西方科学的立足点之上,套用基本粒子的概念,阴阳之间的关系就找不到了。而站在中国气一元论的立足点之上,阴就是气之聚,即统一物质的有序状态,阳就是气之散,即统一物质的无序状态,物质由阳至阴的转化就是物质系统的产生,由阴至阳的变化就是物质系统的灭亡,阴阳学说在这里不是空洞的哲学概念,而是对物质系统发展规律的一种揭示。显然,中西医的背后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科学体系,我们不能将西方科学的一些理念套在中医头上。就拿对病因的认识来说吧,西方科学根据精密仪器的观察,把病因归于局部的细胞病变。而中医则根据整体决定局部的系统学规律来认识病因的,整体的自然决定局部的人,由此得出了疾病的外因是人与自然的矛盾激化;整体的环境决定局部的细胞,由此得出了疾病的内因是不平衡引起的整体管理失控。再拿治疗方法来说吧,西医治病靠的是外力,用外力杀死病变细胞就是西医的全部,而中医治病靠的是整体的力量,中医不过是恢复整体管理的一种手段,因为按照整体决定局部的系统学规律,我们只要恢复了整体的管理,局部病变就会在整体力量的控制下改邪归正。对病因的认识不同,治疗方法不同。我们怎么可能用管理西医的法律来管理中医呢?西医治病有标准的规范,而中医治病是用中药之偏来平衡身体之偏,人的体质偏性不一样,治法就完全不一样。比如,西医病名肝炎,西医上只有一种治法,那就是用西药来杀死肝炎病毒。而在中医上,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病因,一种是肝功能亢进引起的病变,一种是肝功能低下引起的病变,治法是完全相反的,对于肝功能亢进引起的肝炎,中医就用小柴胡汤,对于肝功能低下引起的肝炎,中医就是芍药甘草汤。更重要的是,这里还有一个量上的差异,偏离平衡的程度不同,用药的量也不同,根本无法象西医那样用统一的标准。疾病在中医上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细胞病变都是组织细胞功能亢进或功能低下达到一定程度才出现的质变。中医不仅将细胞病变当成是疾病,而且还把细胞病变之前的量变过程也当成是疾病,它们唯一的不同就是细胞功能亢进或功能低下的程度不同,当然,在中医上治法也不同。而西医是用精密仪器来检查疾病,发现了细胞病变那就是有病,没有发现细胞病变那就是没病,而在细胞病变之前的量变程度西医就无能为力了,而中医则能够诊断出来,从而提前预防。细胞的功能亢进或功能低下是一个无形的量,西医根本诊断不出来,而中医也诊断不是那么精确,毕竟中医水平有差异,不过,诊断得越准确,治疗效果往往越好,诊断得不那么准确,治疗的效果就慢了,但有一点是自明的,只要大方向判断准确,用药都有一定的疗效。这其实就是中医的特点,治病有一个宽泛的范围,比如,大寒体质,你用大热药附子、川乌、草乌可以,用中热药桂枝、肉桂也可以,用小热药生姜、干姜也可以,甚至用温阳的食物也有一定疗效。你不能机械地规定用什么药,也不能机械地规定用生姜就不是中医,用附子就是中医。况且中医治病方法丰富多样,你用针灸可以,用中药可以,中药外治也可以,甚至用磁疗法、电疗法也行,你根本不能规定必须用什么方法,中医治法也没有标准答案。用带有标准答案的西医标准来考本身就不合适!中医来源于生活,它和日常生活是分不开的,你根本无法在中医和生活之间划下一个明显的界限,当然也无法用一个机械的标准来划分什么是合法中医,什么是非法中医。比如,某人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条虫能够治疗肾结石,而且用这个偏方效果很好,但此人不懂中医,难道就不能用它来治病吗?机械地用一个标准来划分合法行医与非法行医,就把中医大量简便易廉的治法排除在中医之外,使中医的优势顿失。
总之,中医是用恢复整体管理的办法来治病的,只要是能够恢复整体的平衡,治疗都是有一定疗效的。我们可以用这种方法,也可以用那种方法,既可以用这种药,也可以用那种药,根本是没有标准答案的。拿着西医那种有标准答案的思维去考,是优选不出好中医的。
万物一理,我们用类比的方法来看《执业医师法》对中医的框限,就知道它的很荒谬了。企业和人一样,它都会生病,但中医和西医对病因的认识不同,西医认为,企业之所以生病,都是企业当中有几个人调皮捣蛋,只要把它们清除了,企业病就好了。而中医则认为企业病都是企业不顺应市场造成的,之所以难以顺应市场,则是企业的一把手不知道知人善任造成的,或者说是管理不善造成的,中医则是通过恢复整体的管理来治病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一个中医就相当于企业家,而国家对企业家的管理是怎样的,难道能规定必须有管理类学历才行?或者说必须通过死知识的考试才行?事实上,不管你有没有学历,是什么学历,有什么经历,你都可以去管理企业,国家对他们的考核标准只一个,那就是企业赚不赚钱,赚钱了,你就留下,不赚钱就被市场所淘汰。中医也应该象国家管理企业一样,谁都可以自由行医,让疗效对所有中医优胜劣汰,这才是管理中医唯一之法。
或许有人可能会说,人命关天,让中医自由行医,出了问题怎么办?我们应该参照中医过去的管理方法,也可以参照欧美国家管理中医的方法,它们也是自由行医,难道不害怕出问题吗?要知道,他们的命比我们看得更重。西方国家还可以让中医自由行医,为什么中国反而不能了呢?
真的希望中国的人大代表们能够考虑到中医的实际情况,不再机械地套用管理西医的法律来管理中医,让中医可以自由行医。中医就是中医,如果立法,就要单独立法。如果谁能够促成中医单独立法,就是中医振兴的大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