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吃五谷杂粮生百般病,生病吃药是我们一生中难以避免的事情。作为品种非常丰富的药物种类,中成药在临床应用非常广泛。中成药在为大家解决病痛的同时,也给患者带来一个烦恼:不同的中成药可以放在一起吃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先从中药处方的特点说起
中药处方有两个显著的特点,第一是一个处方中药物的种类比较多,即多为复方制剂。第二是在同样一个处方之中,不同的药物起到的重要性和所使用的剂量是有一个相对比较严格的规范的,即“君臣佐使”的处方结构。
比如中医经典《伤寒论》里就有“桂枝汤”、“桂枝加桂汤”、“桂枝加芍药汤”。这三个处方都是由桂枝、芍药、生姜、大枣、甘草5味药组成。但是因为所用的桂枝或芍药的剂量不同,其功能和所治疗的疾病就大不相同。
桂枝汤具有疏风解表、调和营卫的功效;桂枝加桂汤具有辛温发散,温通卫阳的功效;桂枝加芍药汤具有温中扶虚,缓急止痛的功效。因此,如果两个不同的中成药合在一起吃,很有可能导致他们原有的处方结构发生变化,致使药物的功效也发生变化。
在一个处方中,有些药物的剂量是可以酌情调整的,有些药物是有严格的使用剂量的,尤其是具有毒性作用的药物,其治疗剂量和中毒剂量比较接近,使用的剂量小了疗效较差,超量使用往往造成中毒。
如镇痛常用的川乌、草乌、附子、铁棒锤、雪上一枝蒿、马钱子等。如果两个不同的中成药都含有上述某些成分,在单用其中某一个药品时,安全性可能尚处于可控范围,若是联合使用,则极有可能造成中毒反应。
此外,含有乌头碱的药物有明确的配伍禁忌:本草言明十八反,半蒌贝蔹芨攻乌。即含有乌头碱成分的川乌、草乌等药物,不允许与贝母类、半夏类、白及、白蔹、天花粉、瓜蒌类同用。
如果联合使用了,会使得含乌头碱药物的毒性加剧,严重者可致人死亡。而贝母类、半夏类、瓜蒌类等药物在临床应用又较为广泛,因此使用乌头碱类的药物,一定要注意避免禁忌配伍。
云南省疾控中心提示:谨防乌头碱类药物中毒
虽然大部分的中成药不适合联合使用,不过也有少数的中成药是可以联合在一起使用的。比如止咳类的药物和化痰类的药物,如果其本身的结构比较简单,功效比较单一,联合使用具有互补的作用。又比如单一植物成分的独一味,整个处方只有独一味一个药物,药性平和,归肝肾经,与大部分的中成药联用,都不会影响到原本药物的处方结构。
天生疗伤,独此一味!
打个比方,假如吃中成药就像是吃一碗兰州牛肉面,有面条,牛肉汤,白萝卜、油辣椒、青蒜苗、原汤牛肉。各个食物之间的搭配虽然不要求比例及其精准,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加辣、加肉、加卤蛋、加醋、加小菜加成豪华套餐,但是其大体还在一个结构体系内,在这个结构内进行调整它仍然是兰州牛肉面。
但如果觉得兰州牛肉面有萝卜和牛肉,那就加点胡萝卜烧牛肉进去,那整个面的结构就发生重大变化了,其风味也就变了,成了新的品种,但是好歹还在牛肉面的范畴里。
在兰州牛肉面里加油辣椒、加醋,可加强其风味,但如果加的不是油辣椒和醋,而是加一碗酸辣粉到牛肉面里面,那滋味,不敢想象。
而独一味和其他药物联用则变得简单了,独一味可加强同类药物的功效,它是一个功效的强化者,而不是处方结构的破坏者。
独一味对于活血疗伤药,它就像醋对于面、对于粉一样,吃兰州牛肉面可以加它,吃陕西刀削面可以加它,吃四川酸辣粉可以加它,吃西安biangbiang面可以加它,吃东北饺子可以加它,吃杭州小笼包可以加它,吃湖南米粉可以加它,吃武汉热干面可以加它,吃云南过桥米线也可以加它,吃广西螺蛳粉还可以加它,就是这么搭!
还有哪些可以加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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